【见义勇为】曹梓龙:勇跃寒江救幼童,见义勇为不声张
曹梓龙,男,汉族,体育学院21运训2班学生,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虽家境贫困,但自立自强,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勇于争先。该同学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小腿意外骨折后依然坚持完成学业和班级日常工作。大学期间,先后获评三等学业奖学金2次,获文明大学生、辩论赛优秀辩手、优秀排球运动员、“博雅杯”演讲比赛三等奖、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劳动积极分子等荣誉,是学院品学兼优的模范代表。
路遇事故,挺身而出
2023年11月9日,在吉安大桥附近,天气寒冷,江水冰冷刺骨。一名儿童不慎落水,情况十分危急。正在桥附近经过的井冈山大学体育学院学生曹梓龙见状毫不犹豫地脱下外套棉靴,迅速跳入江中。江水刺骨,曹梓龙奋力扑向落水儿童,将孩子稳稳地托在手中,艰难地将孩子救到安全地带后,曹梓龙不顾寒冷,第一时间为落水儿童进行了专业的抢救工作。万幸,孩子除了受到惊吓,并无大碍。孩子被救上岸后,家长对曹梓龙的勇敢行为感激不尽,紧紧拉住曹梓龙的手,要给曹梓龙一份报酬。但曹梓龙摆了摆手,坚决不要。在家长的不断坚持下,曹梓龙留下姓名后,才得以匆匆离去。
救人危难,不求回报
救人事件后不久,获救孩子家长将题字为“勇跃寒江救幼子,恩似朝阳照神州”的锦旗送到做了送到学校门卫就走了,后被班上同学路过校门卫发现了该锦旗,并带回宿舍。此后,曹梓龙对自己奋不顾身救人的事不愿声张,认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事”。2024年5月下旬,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史桂忠在一次宿舍安全排查工作中,无意发现了这面锦旗,曹梓龙同学英勇救人的事迹才被人知晓。
当学院老师问起他当时救人的感受时,曹梓龙表示:“这是我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尽的社会责任。由于家庭遭遇变故,救人的前几天,班主任郑校清老师刚为我申请了助学金,使我能够继续完成学业,一直很感谢国家和学校对我的帮助。救人时,我的脑中并没有一丝对危险的恐惧,只觉得这么幼小的生命不能就这么没了,想要快点把孩子救上来,根本没顾得上其他。”
在问到为什么没有跟学校和同学说出自己的救人事迹时,曹梓龙深情地说:“作为一名团支书,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人民服务应该是不求回报的。做好事不留名,是值得我终生学习的雷锋精神。广学坚守,勤思敏行的校训时刻被我铭记在心。我是一个笨学生,总是犯错,做傻事。如果没有学院老师和同学一次次的包容和引导,一次次给我思考和实践的机会,我绝不可能有今天的三观和思维方式,我也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为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默默付出,心怀感恩
正如锦旗上的赠语 —“英雄少年”。曹梓龙正是这样,日复一日,默默无闻地在平常的学习和工作中践行自己的“少侠梦”。“我哪是什么英雄,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苦海中泡大的孩子嘛。”曹梓龙羞涩的说到“没有党的恩情,我哪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没有学校的培养,我哪能有今天的成长?没有父母的恩情,我哪能长这么高的个子?为身边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是分内之事,不是为了图什么荣誉,什么奖励。”
曹梓龙就是这样一个人,日常学习、生活中,他以“我为人人”为本,发扬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努力在学校和社会上帮助他人,不断完善自己的优秀品质。面对危难的时候,他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诠释人间的大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