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校友会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三、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一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五、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任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